電纜廠家評標工作總則
1.1 評標活動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科學、擇優”的原則。
1.2 評標對象為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及其有效的補充文件。
1.3 評標的依據為招標文件及其有效的補充、修改文件。
1.4 評標委員會下設的各專業組(技術組、商務組)相對獨立工作,但有義務在評標委員會的協調下,相互之間提供評標所必須的資料。
1.5 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過程的領導、組織、協調工作,并推薦首選中標人和備選中標人(如有)。
2 評標工作程序
2.1 評標準備
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熟悉招標文件內容、評標辦法,學習評標紀律要求。
2.2 初步評審
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進行初步評審,填寫《初步評審表》并簽章確認。初步評審分為資格評審、形式評審和響應性評審。
2.2.1 資格評審
評標專家根據招標文件《第一卷 投標人須知》“投標人須知前附表--投標人資格和要求”的內容,審查投標人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資格要求,并將審查意見提交至評標委員會,評標委員會評議后,確定未通過資格評審的投標人,否決其投標。
2.2.2 形式評審和響應性評審
詳見評標辦法前附表(綜合部分),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的投標,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投標。
上一篇:特種電纜廠家陽光宣言
下一篇:特種電纜廠家知識產權
瀏覽:
